“恒导”牌系列导热油报废更换指标
根据《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GB24747-2009》国家标准要求“恒导”牌HL、WD、YDF、HD系列导热油安全必备条件及报废更换报废指标如下:
导热油安全使用必备条件
(一)导热油加热运行系统膨胀器(高位槽)内导热油温度必须不超过70℃条件下运行,否则应加氮气密闭装置。
(二)导热油在加热炉流速辐射受热面不低于2m/s,对流受热面不低于1.5m/s。
(三)使用的导热油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性能检验。其中粘度、闪点、残碳、酸值四项指标中有一项达到下列指标。
导热油四项更换指标为:
1、粘度值变化超过原技术指标15%以上。
2、闪点变化超过原技术指标20%以上。
3、残碳超过1.5%以上。
4、酸值超过0.5mgKOH/g以上。
以上技术性能指标为极限值,用户必须严格遵循使用,同时用户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使用情况综合考虑。
检验规则
导热油经检验符合本标准,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。
导热油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导热油出厂检验项目为性能指标1-6项
导热油型式检验每2年检验一次,检验项目为性能指标1-11项目。
导热油型式检验抽样方法按照GB23971-2009进行。
导热油出厂检验,型式检验其合格率为100%,若有一项不合格,则定为不合格品。
导热油使用后每年必须检测一次性能指标,检测项目为性能指标1-4项,其中一项达报废性能指标必须立即更换新油。
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导热油的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应符合SHO164操作规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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